《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决定着法治体系运行的质效。如何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形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法治思维,自觉做到带头厉行法治,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紧紧围绕“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创新性地将清单制度引入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工作中,列明了领导干部共同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此我们应该做到一是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那些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中,不少人表示不学党规、不懂法律是自己违法乱纪的一个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学习党规国法,有利于纠治党规国法学习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有效机制,筑牢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的制度基石。二是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学好相关党规国法,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解决法治本领恐慌、增强相应工作能力。能够提高运用法律武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增强依法斗争本领。
根据工作需要更加自觉地加强对相关党内法规的重点学习,做到对党内法规体系的结构和内容了然于胸,对党内法规体系各组成部分的定位和作用心中有数,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把学习好、遵守好、执行好党内法规作为领导干部的应尽责任,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为党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