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加强督查检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要从改革发展的宏阔视角更好开展工作、推进落实。(人民网 10月18日) 督查检查工作的初衷在于督促下级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在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反馈,在整改中让各部门得到进步。然而现实中不免存在名目繁多、频次过密的督查检查考核,各级部门督查项目五花八门,让身处基层的干部无力应对各式各样的督查检查。就扶贫工作而言,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深水期,各级各类督查接踵而至,让站在扶贫一线的基层干部深感无力,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便应运而生。如何破解督查检查带来的不正之风?笔者认为需从规范督查检查制度入手,从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简化督查检查事项,让考核出成效。 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明确考核重点。督查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督查要具有针对性,并且要查到要点,切莫流于形式,走马观花,考核要务实,要多维度制定考核指标,不能一味追求书面材料做考核的重要依据,多走走,多看看,要以实实在在的惠民成绩来衡量考核标准,群众的获得感以及满意度是政策落实的直接反应,扶贫工作考核还得过群众满意关。 创新督查检查方式,多渠道多方法增加督查检查工作实效。频繁的检查不能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过多的督查检查只会让基层干部不堪负担,忙于应付,无法真正为民办实事。因此要打破以文件落实文件、以督查促进落实的固定模式,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渠道抓手,更有利于政策落地生根、深入人心。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等各种监督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各项工作才能在阳光下正常开展。 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务实工作作风,正确对待考核结果。考核出政绩,而政绩是提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一些干部忙于搞花拳绣腿、繁文缛节,做表面文章来提高政绩,违背了为民务实的工作要求。让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提高干部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的用人制度是关键,要合理制定选人用人制度,用好制度激烈广大干部从严从实开展工作,让考核有其真正的运用价值。 作者:龙居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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