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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组织要“正确”看待督查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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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4: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既要加强督查检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要从改革发展的宏阔视角更好开展工作、推进落实。《人民网》(10月18日)
重点工作的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既是对部门的一种督促,也是部门工作成果的展示。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增多,忙于应付检查、“擅于”做表面工作、形式主义等现象也不断凸显,所以组织在检查过程中,无论是检查组还是迎检方都要正确看待督查检查考核。
组织进行检查时要学会“审时度势”。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制定检查方案,重点工作可以定期多次进行跟踪,合理安排检查组的工作人员,选择素质业务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进行检查考核;明确考核内容,从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台账等方式,避免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轻车简行,以督促部门做好工作为目的。
组织迎检要从点滴做起。不同层级的组织部门,既是检查考核工作的主体,也是被检查的对象,准备迎检不能靠临时的突击整理台账,要从平时的工作中做起,认真开展每一项工作,同时就做好图片、会议纪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痕迹资料,认真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迎接检查时,就把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查缺补漏。
不同组织部门无论是检查主体还是客体,都要正确看待督查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不是部门间的“相互为难”,是一个查缺补漏,相互进步的过程,是开展好工作的督促力量。(普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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