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29|回复: 1

[已拜读] 严于律己做人 清正廉洁做事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21

主题

6

回帖

261

积分

记者

积分
261
发表于 2018-10-18 08: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央视《百家讲坛》特别节目《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自开播以来,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其第九集《恶竹应须斩万竿》以廉政为主题,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了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的生动景象。
反腐倡廉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人们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并在为之不断奋斗,但贪污腐败时常暗流涌动,往往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入侵、破坏人们的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这种打虎惩蝇的高压下,我们的党风、政风、干部作风、社会风气都为之一变。我们党员干部能否做到严格自律,廉洁做事,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兴衰以及人心向背的问题。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理论学习,树立“不想腐”的信念。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大多数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想贪腐,都有一个思想的演变过程。当下,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我们迎来了新的机遇,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我们的生活,良莠不齐的价值观不断充斥着我们的思想的形势下,我们要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明白哪里是“禁区”,什么是“高压线”,并将其牢记于心,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而树立坚定的信念,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提升党性修养,坚定“不能腐”的意识。明《官箴》中有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由此可见,清正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从政之要。我们一定要清楚的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党和人民寄予的厚望,而不是谋私的工具。有的人在腐败初期,往往会想:我就只收这一次红包,以后不再收了;我只昧着良心做一次,以后不再做了;我的爱好是雅俗共赏的,不是低俗恶趣的......俗话说:“有一就有二”。一旦尝到了甜头,就会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然而“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那些落马的贪官,哪一个不是在被捕时才悔不当初。因此,每一名党员都要加强思想教育,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从一开始就要严格把握,大事泾渭分明,小事也毫不马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自己要有清晰的界限,守住底线,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三、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不敢腐”的作风。从古自今的经验教训都说明,监督是反腐的必要手段。监督到位,贪污腐败行为必然收敛。反之,监督缺位,腐败之风必然肆虐。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接受外界的监督,尤其是来自群众的监督。我们相关部门健全监管机制,要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问题,避免“久病成癌”,影响整个部门的风气。因此,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在阳光下从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不敢腐”的目标。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的要求自己自重、自警、自省;要严格把牢思想这一关,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要踏实干事,清白做人,权为民所用赋,利为民所谋;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避免触犯纪律红线。





上一篇:省委驻村帮扶工作调研督导组赴湾塘调研
下一篇:石林“百日冲刺”打好脱贫攻坚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21

主题

6

回帖

261

积分

记者

积分
261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1: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于律己做人 清正廉洁做事
http://tougao.spcol.cn/forum.php ... 72&fromuid=1667
(出处: 时评在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稿必读
1、任何抄袭文章禁止投稿,所有稿件必须原创,一经发现文章涉嫌抄袭,全网通报,并且永久拉黑
2、机动记者组即单位账号,在为本单位同事投稿时,务必确认该稿件是原创,如非原创本网将依法协助原著作者追究法律责任,并全网通报
3、独家专投版块稿件,均默认为作者只投稿时评在线一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4、请各位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5、时政评论只能投稿到独家专投区,请勿投稿到其它任何板块,新闻稿件请投稿到新闻板块专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时代新声 ( 渝ICP备16004013号-3 )

GMT+8, 2024-3-28 20:40 , Processed in 0.231616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