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官方微博消息,5月27日,网上一段“一男子骑摩托车,身穿仿制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双手竖大拇指”的10秒短视频和大量图片,引发网友高度关注和强烈愤慨。5月29日,涉事二人因寻衅滋事被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中国新闻网5月29日) 1931年始,1945年终。中华民族遭受了14年的苦难,中华大地饱受战火生灵涂炭。凭借中华民族不屈的斗志,先辈们前赴后继的顽强抵抗,终于赢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正是有千千万万的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今日之中国的腾飞与富强,才有了人民的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身着帝国主义时期日本军服拍照严重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感情,挑战了民族底线,玷污了先烈为民族自由所作出的牺牲和奉献。这种行为无异于在中华民族的伤口上撒盐,在中华民族的抗争史上践踏。中华民族爱好和平,但绝不会忘记历史,更不能容忍有人对民族和国家的尊严肆意践踏。历史不容篡改,因为历史是有记忆的,“精日”份子这种行为,无异于淡化中华民族为民族独立、民族自由作出的抗争,更是美化了侵略者的侵略事实。“精日”行为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所有有良知、有是非观念、有正确价值观的网友会激起强烈愤慨。但我们不禁要想,这种行为对于心智还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讲,是否会歪曲他们的价值观,造成效仿,值得深思。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人民有人格尊严的权利,国家同样有。国家的尊严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精日”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抵制。 抵制“精日”行为,从思想教育上着手很有必要性。培养以爱国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每个公民心中根植爱国的种子。加强历史教育,让公民铭记历史,铭记先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爱国典范,引导公民爱国的风尚。加强精神教育,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积极向上,是非分明、尊重历史、热爱祖国的社会风气。 自媒体时代,公众都可以从手机等媒介获取信息。抵制“精日”行为,需要抢占舆论的制高点。互联网环境中控制舆论可以引导事件走向。所以,对于政府而言应主动作为,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督和引导,及时发现和制止网络中出现的有损国家形象利益的言论和行为,在事件中抢占舆论中心,引导网络言论理性、客观。对公民个人首先应认清事件的本质,了解事件发展的过程,不盲目跟从他人言论,理性发表个人言论。占领网络舆论制高点,及时作为将有损国家利益民族感情的事件扼杀于传播源头。 国家现在还没有法律来约束“精日”行为,仅仅是以道德来评判。惩罚力度过低也是“精日”份子时常出来哗众取宠的原因之一。过低的犯罪成本使“精日”份子不能清楚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无关痛痒的惩罚使之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民族底线。立法保护国家尊严的呼声日益高涨,完善法律制度,将一系列损害国家尊严,玷污国家历史,侮辱民族感情,抹黑民族英雄的行为纳入刑罚考量,以法律惩治这种行为,加重犯罪代价,通过刑罚来约束有损国家的行为。 捍卫国家和民族是每个中华儿女应做的,无论是内在还是外在,都需要公民个人来承担起这种责任。(岳禹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