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等“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给干事创业者吃了“定心丸”。同时,强化正向激励,破解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共提拔重用市管干部357人,175名好干部、152个好团队得到表扬奖励。通过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激励担当作为干部竞相出彩。(9月14日 新华网) 针对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试、不敢为等问题,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帮助干部打消顾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放手干事创业。 一直以来,在一些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中存在“三怕”情绪:一怕改革创新冒风险,不愿意尝试新事物,怕失误、怕失败;二怕干得越多错得越多,特别是当前这种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部分年纪较大的同事不能熟练运用网络和电脑,很多工作重担便压在了年轻人身上,责任也就随之而来;三怕严抓严管严要求会“得罪人”,还不如当个“老好人”,反而自己一身轻。 古人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更何况是走在新世纪探索发展的道路上,如果没有容错免责机制,有责任心、有担当、有闯劲的干部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受到问责处理,这样不仅年终的评优考核会受到影响,还会严重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然而,容错免责机制的建立,在支持和保护了广大干事创业的干部改革创新的同时,还营造出了鼓励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让积极干事、勇于创新出现失误的干部卸下了身心包袱,让想干事的也能大胆放手去干,不会因为怕担责而战战兢兢,缩手缩脚。 当然,容错机制也不是鼓励乱作为,机制的建立是为了让广大干部明白“容错”不是“纵容”,不等于无前提、无限制的宽容,更不等于肆意妄为,纪律和法律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容错免责机制的建立,目的就是要消除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后顾之忧”,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为干成事的人“加把劲”,从制度层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作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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