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尚方“宝剑”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8月28日,人民日报) 新修订《条例》内容具有九大亮点,具体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明确“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突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这既是一把纪律的“尺子”,也是我们纪检人的一把尚方“宝剑”。 它是一把纪律的“尺子”。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铁的纪律保障。在纪律上坚持全面从严,实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民生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严厉打击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干部教育上更注重日常的习惯性和常态化,严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要求务必重视个人家风建设,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新更严的要求,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管好亲人,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真正体现作风建设的最新成果。 它是一把尚方“宝剑”。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不但放大了党纪之严,也彰显了国法之威;充分吸收了监察法的新精神和新提法,通过《监察法》与《条例》的充分融合,更明确地划出了红线、筑牢了底线,且把这条红线划得更坚定更清晰更详细更具体操作性,不允许党员干部“揣着糊涂装明白”,更不能容忍“揣着明白装糊涂”,及时全面地适应了当前全国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避了原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空白和与规则的相冲突,做到了纪法衔接、纪法贯通、纪法融合,对全体党员的行为约束和法纪意识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对党员的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找得到相应的党规党纪规定,给我们纪检人配了一把尚方“宝剑”,给我们指明了今后纪检监察工作应走的前进之路。 总之,新修订《条例》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了强大威慑力;是党的纪律建设打头的管总的最重要的,是一把纪律的“尺子”,也是我们纪检人的一把尚方“宝剑”,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让心存侥幸之人无容身之处。 (作者:林向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