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共产党人要严以修身。严以修身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党员行为准则要求,是当前迎接新常态新挑战、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公安改革、继续保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展现人格魅力的集中体现,尤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中发挥着重要促进作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民警,更加需要严以修身。我认为要做到“十要”: 一要“忠”。“忠”即是一个人对党的领导、国家、理想、工作、生活、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忠实状态或程度。民警的“忠”就是要忠于法律法规,忠于党的组织,忠于本职,忠于正能量,忠于良知。杜绝违法犯纪、不符求是精神、不符执法办案程序的“愚忠”。 二要“诚”。“诚”即是对待事物的真心、实在、明确、诚实、真城。民警按规范执法,对待群众要热情、真诚、负责,对案(事)件要基于证据确凿实事求是,对过失或错误敢于主动诚恳接受批评或承担责任。忌执法办案中求简、求快、求数据,忌服务群众中缺乏基本情况了解敷衍了事,忌弄虚作假使问题复杂化、矛盾化。 三要“实”。“实”即是符合客观情况,真实,本来状态。“实”是所有工作的灵魂,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做人、办事、生活都离不开“实”,很难相信一个不“实”的人能够赢得别人的信赖。人是如此,其他组织也是如此。“实”能兴邦,“实”能解决问题,“实”能得到信任,“实”能成就人才,“实”能培育优良作风与人格魅力。 四要“创”。“创”即是创新、创造、创制、创立的意思。基层一线民警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着切身的领悟基础,对存在的“藩篱”有着独到的见解与解决办法,但受制于工作与自身条件,碎片化特征突显,缺乏问题的梳理与反馈,对完善执法环境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积极开展系统性研讨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是“创”的核心内容,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创”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创”能够走出执法困境,“创”能够走出新的天地。 五要“读”。“读”即是多读书、读好书、读“无字书”。既要学政治理论、学科技、学执法办案规范,亦要学创新,更要躬身实践,提高认知水平,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发展的能力,分辨并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或错误言论影响,端正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确保人生不“迷航”不“失航”。 六要“静”。“静”即安静、冷静、静观、静听、静心。“静乃明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打探、不传播案件消息,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的相关纪律要求,排除各种干扰及诱惑,非“静”不可。“静”能明心明德,能洞察是非,能工作求是、坦荡、扎实、奋进,执法办案才能不偏不倚,才能实事求是,才能培育良好风气与团队精神。 七要“勤”。“勤”即脑力或体力的勤劳、勤快、勤奋。“勤”则常思,思则求变,变则通达。勤能补拙,勤出实效。偷懒耍滑,厌倦扎实劳作,褒奖期望值高,是弄虚作假的必然。文不抄袭,劳不空穴,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才是工作事业的根本基础。“天上不会掉馅饼”,“勤”出政绩,“勤”出成绩。 八要“俭”。“俭”即节省、俭省、俭朴、勤俭、不浪费。“俭”是一个人生活情趣和精神追求缩影,是一种品格,一种责任,一种境界。节俭一度电、一粒米、一滴水、一滴油是良好生活习性养成的体现。对个人家庭如此,对单位集体也是如此。“侈而惰者贫,力而俭者富”。“俭以养德”,“俭”济修身、治家、治国。 九要“谦”。“谦”即谦虚、谦逊、谦恭、谨慎、不自满、不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当今新事物新状态“刷屏”频频,人才辈出,“全才”与“专才”共舞。知之不多或知之甚少与一日千里的社会与科技发展的扩大状态将始终存在。惟有自“谦”,不懈奋勇追赶,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努力增长才识,才能德济本职,无愧警察职业。 十要“廉”。“廉”即廉洁、廉正、廉明、不贪污、刚正不阿、无污浊。把手中的“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公开“权力”清单,从工作细节中规范行为,注重群众及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杜绝“物质源头”的小恩小惠。“一个受物质支配的人,一个‛物欲’很强的人,一定是缺乏理想,趣味低级,精神生活很空虚的人,也是生活极为可悲的人”。“廉”助人向善,回归初心,澄清本源,促人奋进无畏。 总之,严以修身不只是“关键少数”的问题,是所有党员的问题,也是所有民警必须面对的必修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