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以德扼杀“软暴力”催债 泼油漆、拉横幅、在葬礼上播放音乐……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被告人张某等6人使用典型“软暴力”违法手段催收债务。这是自“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山东开庭审理的首起“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4月24日 中国网) 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新奇事物的出现,使得国人对生活需求的满足感日益降低,借钱者与被借者之间的矛盾日益深化,滋生了多种非法催债行业,“软暴力”催债更是屡见不鲜。如何避免“软暴力”催债的频繁发生,是政府应当思索,也是国人应当反思的问题。 完善相关法律,从源头杜绝“软暴力”催债。若上无道栓,则下无守法。如若法律不健全,必会有其人钻法律之漏洞。“软暴力”催债为何盛行,其根本原因还是法律的不完善。山东此次作为首位应用《意见》的地区,为其他各县市区做好了依法治理“软暴力”的表率作用,更是“杀一儆百”,将“软暴力”催债杜绝在门外。当然,杜绝“软暴力”催债,一部《意见》是远远不够的,从源头杜绝“软暴力”催债的发生,应当将“法律催债”相关机制进行完善,给予被借者法律保障,是杜绝催债行业滋生,杜绝“软暴力”催债盛行的根本。 德以修生,用信用挡住“软暴力”催债。诚信乃我国传统美德,所谓“内不欺己,外不欺人”,人借钱于你是信任与道义,而你却背信而弃义,“软暴力”催债也是咎由自取。以德修生,以信用作名片,牢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作为一个国人的义务。俗语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只有守住信用底线,才能杜绝这种非法催债的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坚持依法办事,让尊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虽说“软暴力”催债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走法律途径才是真正保护自身权益,违法保护自身权益,最终由被害者成为施害者,才是得不偿失。(王紫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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