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出台,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该把干部考核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实处。 紧扣目标抓考核。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确定考核内容指标,按照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考核任务,把考核的主要功能聚焦到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上来,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用是否适应新时代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来检验干部工作成效。 突出重点抓考核。在干部考核中,要着重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实际表现,看其岗位胜任度,把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发扬革命精神、坚持“三严三实”、紧抓快办、树立良好家风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聚焦当前的脱贫攻坚中心工作选拔使用干部,牢固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切实掌握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转变作风抓考核。转变“登在机关听汇报”“下去研判蜻蜓点水”“只考不核”的作风,必须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考核工作要注重考核对象工作实效,不能浮于表面,被痕迹资料、文件资料所蒙蔽。用考核成果引导干部转变作风,工作中多到情况复杂、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走一走,多到群众呼声热烈、反映强烈的地方实地看一看。干部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研走访研判,考核过程中要多听听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口碑,这样才能听实话、知实情,确保考准考实、不出偏差。 作者:杜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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