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4月22日,党建网) 新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可以看成新时代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科学完整又详实清晰的工作遵循。条例将领导干部考核分门别类地进行规定和说明,特别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确定、运用等作出阐释。条例的颁布和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并积极推动党委领导班子的建设。 落实干部考核,要注重考核程序。考核程序的确定,要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分级分类考核。对于平时考核可以具有多种考核途径的,应当权衡各项目比重,以科学合理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判,并且将考核资料完整归入工作档案。对于年度考核,要依序经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才能够形成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适用性。而对于专项考核,也要按照制定方案、听取考核对象的总结汇报、了解核实、形成考核结果的流程进行,以保障领导干部考核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记录、有依据,每一个考核结果都十分明确、且为大部分人所认可。 落实干部考核,要注重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的结果是对该党政领导班子总体的执政效果成绩进行评价,对领导个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客观准确评价。将干部考核结果反馈的目的除了让党委领导班子和个人认识到全年真实成绩,还在于对优秀、良好等结果的运用。通过表彰先进可以矫正大家的政绩观、价值观和执政思维作风;通过对落后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督促整改、传导压力。站在党委全局的立场上,对考核结果进行原因分析和说明,从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强建稳的角度上,可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利于整个领导班子全部向着积极健康、勇于担当作为的方向发展和壮大。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也是对党政领导班子科学考核的主要目的。 《干部考核条例》为党委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作出具体规定和实施方法,除了认真学习和了解干部考核规章外,更为重要的是,党委领导们在工作的过程中,要积极担当,勇于作为,争取获得令群众满意、令组织认可的成绩!(作者:罗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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