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明确的政治要求。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首位,贯穿到“育选管用”各项工作中,铸牢干部队伍的政治魂魄。(4月19日,组织人事网) 《晋书·宣帝纪论》:“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本意是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体现。也是一种处世态度,“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所以需“和光同尘”,若单从前一句中领悟,却又是似乎更符合党员干部的要求,需和光同尘,不过分追求名利,却又木秀于林,在人生舞台最大化发挥自己的才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党员既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愚公精神,也需要“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 做甘于奉献的“愚公”。“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党员干部是党的臂膀,群众的依靠,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要具备“和尘同光”的柔性,不管身处何位、身兼何职,或是位高权重“大名鼎鼎”,或是躬耕基层“名不见经传”,都应该充分燃烧自己,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大有大的作为,小有小的贡献,哪怕是环卫工人,只要认真干好保洁工作,所做贡献也是无可替代的。因此,不管党员干部在何种位置,只要积极向上、踏实肯干,通过努力实现自身价值。要注重长远谋划,注意防止和纠正各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默默耕耘,努力淬炼,在人生道路上,韬光养晦,历练本领。 做甘于担当的“先锋”。不急功近利,并不代表默默无闻,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这是一种责任担当。党的事业就是一场接力赛,“功成”需要一代代干部群众接力拼搏,任何一棒松劲都会影响全局。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是事业的接力者、发展的接棒者,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要有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极力发挥自我的聪敏才智和能力,积极开拓创新,砥砺奋进,若是参木,必要秀其于林,在身边的群众中做好典范,起好带头,切实肩负起时代和人民的重托,干好自己这一任,跑好自己这一棒,不留遗憾、无愧于心。 和光同尘,与时舒卷,做一个对事物要有容纳之量的人,不急功却又不止步,在时代的潮流中戢鳞潜翼,淬炼个人才能,却又在前进浪潮中,秀起于林,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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