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征地办公室原副主任林玉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玉州区法院公开审理。“国家干部本应利用手中职权为民众办实事谋福利,林玉忠却经受不住金钱诱惑,沦为贪得无厌的‘硕鼠’,其蜕变令人扼腕,也发人深省。”谈到办案体会,检察官很有感触。(2018年8月2日《检察日报》) 本案中的林玉忠,一开始一心扑在工作上,处处以身作则,工作兢兢业业。职务晋升后,林玉忠对征地拆迁工作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各种利诱面前,林玉忠的人生观、价值观没能经受住考验。案发后他自我反省说:“一想到自己为征地拆迁工作付出了那么多,就觉得拿点好处是应该的。”他这是典型的党性不强、意志不坚定。一刻的自我放松将自己送入了大狱之中。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本分,不求做出多大的功绩,但求无怨无悔、于心无愧,能够对得起人民公仆的身份。干部腐败问题自古有之,自从我国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查处了一批批贪官,总体上风清气正。但仍有部分人仗着自己手中拥有权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于这些人来说,外界的诱惑虽然是很大的诱因,但说到底还是因为自身意志不坚定。党性不坚定、意志不坚定、对自我要求不严格、对权力的极度追求都会成为自身的缺口,容易让“腐败”钻了空子。 众所周知,腐败动机转变为腐败行为关键在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来监督权力主体,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于公权力的监督,开展诸如“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活动,有效形成了让人不敢腐的震慑力。但是要想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只是“不敢腐”还不够,更要让人“不想腐”。首先,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更加严格选拔程序,在提拔干部时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声音,重点对其品行进行考察,选拔能够真正得民心的干部。其次,要加强对于干部思想教育的培训,除了提升干部理论素质外,还要多加锤炼党性,坚定意志。最后,要将年度考核落到实处,不能将考核沦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教育。
只有内心“不想腐”,加之“不能腐”的社会环境,才能使党员干部成为真正的人民公仆,才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才能得民心、顺民意。(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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