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干”与“不干”区分开来 出于制度缺陷、个人觉悟等原因,很多单位都会有一种分化现象,有些干部工作任务繁多,一直都有忙不完的事情,甚至要加班加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而还有一些干部每天就是按时上下班,轻松自在、没有多少工作任务。 产生这种分化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党员干部想不想干事、愿不愿意干事、会不会干事问题。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想干事、能干事的好干部,都能够一心扑在工作上,奉献在岗位上,为党的事业埋头苦干,而还有极少数的一些干部不想干事、不会干事,面对工作就拖着、躲着,责任来了就想方设法推给别人。针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两种干部,在选拔任用的时候必须要区分开来,我们党是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政党,党员干部绝不能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要把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要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能让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的干部浑水摸鱼、有机可趁。 要把想不想干事、能不能干事的干部区分开来,首要就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党选人用人一贯是以事业为重,以实干为导向,谁想干事就选谁、谁能干事就用谁。党的事业需要脚踏实地、实干奋进的干部,需要勤恳敬业、履职尽责的干部,只有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干、认真干,才能干出伟大事业、取得伟大成就。如果选用不想干事的干部,党的事业就会被迟滞、延宕,甚至贻误重大发展机遇;如果任用不会干事的干部,很多工作就难以有效推进、很多问题就难以真正解决,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举措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干部当以“干”字当头,干事的干部才是党的人民的好干部,组织和人民不会忘记那些干好事、办实事的党员干部。制度是管根本的、管长远的,要选拔出优秀干部,就要从制度上下功夫。在干部选用上,要更加注重党员干部的实干精神、实际成效,在干部评价上,要把干部的实绩放在首位。总之一句话,不能真正做事干事的干部在选用提拔上“吃亏”。如果不能从制度上为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提供保障,不仅会寒了冷了干部的干事热情,对党的事业而言也是一大损失。 新时代有新事业,新事业更需新作为。在党员干部的管理上要不断鞭策干部干事做事,在选拔任用上要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了多少事作为评判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干事的干部干有所得、干有所获,激励干部为党的事业再添新作为。(作者:王度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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