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14日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相关通报指出,赵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讲忠诚、忘却初心,知法犯法、亦官亦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由此可见,原厅官赵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亦官亦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古当官发财两条道。然而,仍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经营“副业”,试图攫取额外利益。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财政部原副部长王保安以及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原政委殷伟,广东省惠东县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钟启章,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垃圾监管中心原主任庄荣裕等都不同程度存在这一问题。 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自当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有些人一门心思谋私利时,哪还有足够的精力造福一方?又怎能守得住用权底线?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喜欢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各种生意的官员,往往难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受贿索贿嫌疑。 都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但赵强等人何以重蹈前贪覆辙呢?揆情度理,不过私欲过盛而已。因而,党员干部要淡名利、立公心,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本色、不断积蓄正气,降低欲望的高度、缩减欲望的领域,别戴着“官帽”又想腰包“鼓”。否则,早晚会付出代价的。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近年来,出台的类似文件或相关法规也不在少数。然而赵强等人“亦官亦商”的事实却表明:制度的执行还存在“死角”。各地党政还要着眼于细、立足于实,压实责任严打“板子”,坚决斩断某些人攫取额外利益的黑手。(文/闲看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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