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将从严要求、担当作为贯穿始终,明确“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为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提供了坚强保障。(4月1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打破领导干部的“金饭碗”,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从而让德才兼备、能干事、愿干事、干得成事的干部看到上升的希望,激起上升的动力。 不可否认,长期以来形成的“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和思想障碍,以及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的认识偏差,使得“上”的官员不愿“下”、不能“下”。有的干部被问责后“免职不降级”,过一段时间又“官复原职”,仅仅伤到一点皮肉,加之“铁饭碗”、“铁交椅”等庸懒散病症,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此次新条例明确提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从政策制度方面敲响了守摊子、保位子干部的警钟。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和公建区,每前进一步都需要领导干部有能力、有勇气、有担当。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发展,一些领导干部奉行“既不落后头,也不出风头”的“无为主义”,整天混日子,既无压力也无动力,遇到难题绕道走、遇到大事倒着走。因此,对于这类干部,必须畅通“下”的渠道,让他们有“让位子”“靠边站”的危机感,让那些“观望者”掂量掂量、紧张起来,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营造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流汗者留芳的浓厚氛围,确保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碌碌无为的干部混不下去,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蔚然成风,从而激发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作者: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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