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伟 于 2019-3-18 08:12 编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3月17日人民网) 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合格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完成伟大使命、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梦想具有决定性意义。党中央对选拔任用干部极为重视。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曾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短短五年时间,该条例就废止了,今年初又修订印发了新条例。周期之短,说明形势变化之大,发展速度之快。过去颁布法规条例往往是从某年某月1日开始执行,这次新条例要求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一旦决定,便从“即日起施行”,充分体现一切从实、从快、从严的理念。 从新条例的新标准看新导向。新条例共有12章69条,在原条例基础上做了较大篇幅的修订,这都是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新条例有很多新内容,从这些新内容明显可以看出干部任用的新导向。 新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很显然,提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这是用人的政治合格导向。领导干部是将,是帅,他要带领千军万马冲锋陷阵、干事创业,政治合不合格是关键。可以这样理解,身体不行是废品,能力不行是次品,政治不合格是危险品。“危险品是绝对不能带上车或飞机的”。 新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很显然这是重实践、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现在有少数干部只想当官,不想负责、推卸责任,不敢担当。还有少数干部也想作为,也敢作为,但不善作为,甚至乱作为。这些干部对党和国家的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是绝对不能重用的,甚至应该调整、调离或免职。干部合不合格、称不称职,能否提拔重用,要用实绩说话。而如今的实绩不是盲目的大干快上,一味的追求GDP,而是要绿色发展、生态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新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很显然这是重基层经历的用人导向。要防止“坐直升飞机”“一步登天”。因为领导干部是需要丰富的斗争经验和工作经验的,而经验是需要在基层、在矛盾集中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工作实践中得来。需要一步一步的积累,能力由经验而生,经验在实践中来,日积月累才会由量变到质变。这是通常情况,当然不排除有特例,有破格提拔的情况。新条例对破格提拔是有严格规定的。 我们从新条例明显地可以看到重政治素质、重实绩、重实践、重基层的用人新导向。(文/郑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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