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党员干部“心中堤坝” 他曾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参加专案组缚住“湘西本·拉登”;他曾因破案疏于照顾家庭,家中火灾烧死哥嫂,儿子重伤;他曾在黑夜里追捕罪犯,从高处坠落摔成终身残疾。令人痛心的是,近日纪检监察部门公布了他被“双开”的消息……他就是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原政委梁源路。(法制晚报) 我们扼腕叹息,曾经的英雄、人民的公仆,由于放弃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共产党人的信仰,最终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落得个“过街老鼠”的下场。如何杜绝“梁源路”式的悲剧重演,如何筑牢党员干部“心中堤坝”? 坚持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加强法纪教育是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党纪国法更加深入人心,从而促使党员干部认清法纪这条带电的高压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达到“防患未然”的目的。 坚持预防从严,强化日常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让咬咬耳、扯扯袖,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谈话提醒,警示监督促使部分同志迷途知返,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坚持惩前毖后,形成持续震慑。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的指出,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釜底抽薪就是要“打虎拍蝇”,对丧失理想信念,触碰法纪红线的腐败分子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达到“以人为鉴,以明得失”的目的。(作者: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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