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ayasister 于 2019-3-1 10:24 编辑
虚构信息要担责 真伪不辨勿传播
新闻背景 2018年11月30日,浙江温州乐清一五年级男孩失联的消息在媒体成几何倍数传播。2018年12月4日晚,这名失踪男孩终于被找到。随后据浙江省乐清市警方通报,此“失联”事件其实只是该男孩母亲陈某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乐清“失联”男孩背后:母亲因感情纠纷制造虚假警情 2018年,乐清“失联”男孩一事因其影响范围广,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其实近年来,因虚假信息引发舆论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例不在少数,这种现象值得我们反思。 一、公民行使权力有边界,切勿触犯法律底线。在我国,公民可以自由行使权利,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公共利益。本案中,“失联”男孩母亲因一己之私,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导致出动大量警力,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其行为严重透支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二、面对信息要清醒,不明真伪勿传播。对于真伪不明的信息,全体公民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无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切勿传谣;对于纷繁复杂的各类网络信息,不要一时兴起,大肆转发,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遵纪守法,乐享人生。通过对被告人的惩戒,让民众意识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导致社会公众心理的恐慌以及社会秩序的混乱,更会因个人不慎不当之言行,触碰法律底线。在信息高速发达的今天,我们经常能看到“万能的朋友圈求转发”这样的内容,在朋友圈时代,传播错误信息不仅影响社会诚信氛围,更会因其极快的发酵速度在民众中渲染恐慌情绪。可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离人们并不遥远,在日常生活的信息传播中,应进行判断与分析,做到合理合法,树立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治意识。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乐享幸福新人生。
(中共什邡市委政法委 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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