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省鹤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所监督单位私车公养问题,追缴违规违纪资金7万余元;对7人进行立案调查,区分违纪情节,分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记过等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13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县处级、2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2月20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车轮上的腐败”一个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公车改革之下,“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是依然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以“工作需要”为由,换上新“马甲”顶风作案,让“车轮上的腐败”死灰复燃。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是“车轮上的腐败”的主要问题,这种揩公家的油,为私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但让公车改革“改不动”,也导致了三公经费使用上的浪费,说到底,这还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对公车使用越加规范、严格的当下,一些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认为只有自己做得隐蔽一些,就不会被发现,这种企图“规避”规矩,“绕开”纪律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正是因为官念不正,这种借“公”为“私”的公车使用乱象更让人心惊,更具有隐蔽性的“花式偷油”不但增加了监督的难度,也让一些干部在获取利益以后,更加地一发不可收拾,在违纪违规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面对“花式偷油”的问题,我们应该看到,治理公车使用乱象需要久久为功,更需要强化信息的公开,让监督的触角能够延伸到权力的边边角角,对公车使用的乱象重拳出击,才能触动心灵、触动灵魂,让党员干部在“占便宜”的面前不伸手,杜绝公车使用乱象。(作者:刘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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