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保障贫困群众增收明显可持续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发现餐桌上出现了“新菜”——来自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在春节的消费大潮中,消费扶贫成为一道亮丽风景。新疆的大枣、河南的野生猕猴桃、湖北的丹江水产……吃上贫困地区的优质特产,既满足了消费升级的需求,更能为贫困群众带来增收效应,消费扶贫可谓一举两得。(2月19日 人民日报) 这几年,脱贫攻坚作为从中央到地方持续大力践行的一项政治任务,牵动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全部力量,社会各界也踊跃参与,特别是当前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期、关键期,逐渐靠近各地向广大群众许诺完成脱贫任务的时间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被投入到扶贫事业中,以期帮助剩下的贫困群众尽早脱贫。 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过去我们的扶贫资金和帮扶力量有限,各地都是优先帮扶最困难的群众,不可能同时照顾到所有贫困群众,随着脱贫攻坚被确立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地手握越来越多的“好钢”,真正为确保所有贫困群众实现脱贫提供了很好保障。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在开展扶贫工作时局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和狭隘的眼界思维,导致脱贫进度较缓慢、扶贫成效不明显,不少贫困群众的各项条件也只是刚好过脱贫线,只是解决了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这样的帮扶成效实际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距离。 我们在帮助贫困群众达到吃饱穿暖等基本脱贫标准的同时,还要帮助他们能够持续增收,最终实现致富奔康的理想。贫困群众要持续增收一要有东西可卖,二要东西卖得出去,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市场思维、消费观念,今年年初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实施消费扶贫”,这就给我们的扶贫工作指引了方向。 一方面我们要准确了解市场需要什么,并根据市场需求检视自身条件,看自己的地域和人力能够提供什么类型和品质的商品或者服务,找准自身在市场可以扮演的供给方角色,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付诸实施;另一方面,我们生产出了市场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之后,要着力打通销售途径,积极运用大数据建立市场供需联系,找到了市场买方我们的商品和服务才能通过售出套现价值,最终帮助包括贫困户在内的生产者实现增收;另外,为确保增收的持续性,各地还需配套系列保障制度,包括补贴、以奖代补甚至市场供需信息的收集提供等方面的制度,确保本地的生产活动能够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相关产业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扶贫工作不能视为短期任务,而要将其作为长期事业来打拼,而引入市场思维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就是搞好扶贫事业,助广大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长久之计。 (作者:杨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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