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要领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该文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的一部分。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2月18日 求是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才能深得民心,国家才能稳定,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前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决维护人民的利益,让人民满意才是最重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充满艰辛,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毫无畏惧地走下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才能促进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的水平。 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教育示范活动,培养全民法治意识,提高人民自觉遵守法治和自觉捍卫法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光荣、正义、和谐、秩序的氛围,使全国人民都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和捍卫社会主义法治,争取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一定要严,违反法律一定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必须靠全国人民长期坚持下去。 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们一定起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和遵守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法律底线绝对不能触碰,必须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纪律严明、公正无私,绝不袒护、绝不徇私枉法,做人民的表率,做到全面依法治国。(作者 李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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