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该文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的一部分。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 这一机构的成立,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然而绝大多数落马官员忏悔时都说自己不懂党纪国法。为什么党内这么多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了,但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新时代,作为党员干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知法、懂法、守法,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做到三个敬畏。 首先要强化“组织观念”,做到敬畏组织。如果党员干部一旦目无组织,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必定会行为失范、放纵妄为,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党员干部要坚决把自己置身于组织之中,服从组织安排,忠诚于组织,常怀对组织的感恩之心,自觉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做到忠诚勤勉,坚持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真正做到对组织和人民群众负责,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其次要正确对待公权力与私权力,做到敬畏权力。从许多的典型反面案例中,可以看出许多的“落马高官”,都曾经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过,也做出过成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随着官职的提升,权力不断增大,随之产生了私心杂念,不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最终一步一步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葬送掉。党员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权为民所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要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敬畏法纪。党员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党纪国法大于天、党纪严于国法”的思想,带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开展每一项工作都要考虑其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是否符合工作程序,是否符合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和维护纪律的权威与尊严,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各项规矩的忠实维护者和践行者。 作者:江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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