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弄虚作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前不久,在北京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昌平区委、昌平区政府党组、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党组、昌平区委农工委、昌平区崔村镇党委等5个党组织被点名通报。(2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5个党组织被集体问责,原因在于2018年北京市昌平区的六合成农业园内存在违规大棚70栋。这70栋大棚被纳入市区两级整治台账,由昌平区委农工委和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联合整改。随后不久,昌平区委农工委、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和崔村镇政府组织了一次联合验收,未形成验收报告即向有关部门上报“已整改完毕”。北京市纪委监委对这起“大棚房”问题整而未治进行的问责。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是针对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严重冲击耕地红线进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既然被列入了整治台账,便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唯在认真整治到位才能“销账”。 然而,昌平区的做法却是弄虚作假,既没整改到位,也没有形成验收报告,就报告“已整改完毕”。试想,如果大家都效仿昌平区的做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如何落到实处。如果各地都搞这一套,国家发展建设势必会乱套。5个党组织被集体问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客观地讲,但凡被列入专项整治的事项,一般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上级高度关注的重点。在大转作风的当下,上级往往会对整治情况“回头看”,正如此案中针对“大棚房”专项整治开展检查,就是对决策落实情况的检验。整治工作弄虚作假,必须会显出原形。 平心而论,在抓工作落实中的确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整治起来会有难度,甚至根本整治不了,但绝不能成为弄虚作假,将没有整治上报成“已整治完毕”的理由。试想,如果在限期内无法完成整治,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上级反映,赢得上级支持和帮助,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但采取“瞒报、谎报”的办法,可能将问题能“掩盖一时”,带来的后患却是无穷无尽的。就拿“大棚房”问题来说吧,政府部门在整治上手软了,冲击耕地红线的问题会愈演愈烈,一地整治不力,其他整治了的地方也会死灰复燃,后果是严重的。 所以说,但凡被列为专项整治的事项,需要的是严和实的工作态度。在整治工作上弄虚作假,是不讲政治的表现,是对组织、对人民、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被问责追责一点也不冤。 (作者:郑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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