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3日下午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12月15日,四川日报) 纪检监察组织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认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宣讲学习会,根据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增强防范意识,确保在严守党纪政纪上不碰红线、遵规守纪。利用中心LED显示屏,微信、qq工作群,宣传标语,广告喷绘,常年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使办事群众耳濡目染到反腐倡廉的价值理念,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三)强化监督管理,从严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讲日常监督和定期督查有机结合,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查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者:付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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