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祭日发怪论犯众怒缺乏爱国主义教育 据媒体报道,今年的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全国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施行首日。在南京全城人民沉浸在肃穆氛围之中,追思悼念之时,却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一名女子发朋友圈声称:“都在默哀,吓死我了,买点日货压压惊”。 (12-14 央视网新闻)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贯彻实施好国家公祭日,以法律武器守护和捍卫英烈和死难者尊严,让英烈精神融入血脉、常传常新,必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起奋斗伟力。 国家公祭日活动是严肃庄严的,我们举行国家公祭日是铭记历史,不忘国耻,增强国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从而激发深厚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不是为了记住仇恨。殊不知在这个时候却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朋友圈发不当言论,引发网友群情激愤受到强烈谴责,正是自作孽不可活,咎由自取。 忘记历史 意味背叛。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缅怀历史,才能够珍爱和平。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场惨绝人寰的暴行。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在当代中国所处的社会转型、文化碰撞、思想断裂和价值冲突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蓄意图谋和策划诋毁英雄烈士。特别是近些年来,社会上“精日”分子纷纷粉墨登场,猖狂表演,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更是肆无忌惮的抹黑、诋毁、恶搞英雄烈士,这些败类思想反动,意识卑鄙龌龊,心理无比阴暗想疯狂发泄,其所兜售的历史虚无主义混淆视听,蒙蔽和误导了不少辨别力低下的普通大众,对正值价值观形成阶段的青少年危害极其严重。 主流媒体,守土有责。各级主流媒体应该开劈专门栏目全方位宣传国家公祭日的重大意义,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力度,让正能量、主旋律唱主角。教育部门,有教无类。教育部门担负宣传正确英雄史观重担。课堂上和教科书中应该有宣传英雄烈士典型事迹、国家公祭日意义的一席之地,社会和校园应该成为宣传英雄烈士典型事迹、国家公祭日的主阵地,强力灌输和潜移默化并用。 以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能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为了有效遏制国家公祭日冒杂音、唱反调、发怪论愈演愈烈这种种行为,必须要用法律之剑、舆论宣传和学习教育“三箭齐发”坚决保护国家公祭日活动的开展,绝不能让国家与英雄一起被毁灭的悲剧在中国重演。 绝不允许心理失衡,思维变态,道德滑坡,丧心病狂,数典忘祖的极少数人调侃、质疑和抹黑英雄烈士,恶意嘲讽恶搞国家公祭日。一小撮精日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是千夫所指的民族败类,网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是咎由自取,国家公祭日发不当言论的丑劣行径应该受到正义的谴责和法律的审判。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意义重大,让我们通过历史,记住耻辱;让我们通过历史,吸取教训;让我们通过历史,更加热爱伟大的祖国;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我中华,奋发图强。我们应该铭记历史、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在缅怀同胞和先烈中凝聚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谢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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