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管50—100亩麻竹,养一头猪能卖2000多元,又省掉了处理猪粪的麻烦。包传彬介绍,“‘猪—沼—竹’这么一循环,赚头多了,还环保了!”如今,荣昌每10亩麻竹就有1亩采用这种循环农业方式。(12月14日,人民日报) 乡村振兴,产业是动力,产业兴旺,才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农村新兴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拓展持续稳定的渠道。然而,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只是乡村振兴的一部分,部分地区过度追逐产业发展,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收益,忽略了一个宜居的农村才是农民群众所需要的,这是万万不可取的。故而,实现乡村振兴,要把“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有机结合,让“产业兴旺”以“生态宜居”为基础和前提,使“生态宜居”成为“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要以“生态宜居”为基础和前提。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国内外的历史发展经验已经证明,“先污染后治理”的短视发展路径带来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甚至可能会导致农村不仅没有富起来,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净土”的严重后果。故而,乡村振兴,要以保护好、利用好乡村的绿水青山、田园风光、自然风貌为前提,选择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方为上策。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要成为“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的就是振兴农村,动力从产业兴旺中来,最终的目标是农民安居,生活幸福。产业只有符合乡村发展的具体情况,才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成效,才能让乡村故土成为农民生活的“乐土”。盲目的大拆大建、破坏生态,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热火朝天”,和漫长时间里的“一地鸡毛”,并于不一定能给农民带来幸福。故而,“产业兴旺”最终还是要落脚到“生态宜居”,以“生态宜居”与否来衡量产业是否真正兴旺。 (作者:韬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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