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严管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门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细化造假行为表现、框定责任主体,提出“十一严禁”纪律要求,引发广泛关注。个别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扰乱选人用人机制正常运转,甚至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危害不容小觑。(12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和档案,这些都是对这个人一生关键节点的记录。对于广大干部来说,“档案”的重要性是举足轻重的。档案里面的每一份资料都足以对干部的政治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有不怀好意的干部,千方百计地想更改、造假、涂抹、偷换等方式来“优化”自己的档案资料,目的就是为了“远大”前程。正因如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变得迫在眉睫,已成为在弦之箭,不得不发。 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选人用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要做到“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作为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贪一时之快,影响他人的政治道路,要坚持客观、公正。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特殊性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工作作风上更要以高标准为指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档案管理要以“事实”为依据,利用档案造假来换取“一官半职”将会对政治生态产生严重的影响。这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群众利益与不顾,置自身党性修养于不顾,是自欺欺人,更是危害他人。党和国家要严惩档案造假之人,让“利剑高悬”,让“震慑常在”。 广大干部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对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更应该“实事求是”,档案管理人员不能“胡编乱造”,更不能“敷衍了事、偷工减料”,要发挥“一丝不苟”的办事态度,确保录入档案“真实可靠”,为管理好档案“恪尽职守”。 (作者: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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