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苏米 于 2018-12-7 21:49 编辑
保障公民权利,树立宪法权威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据宪法为准绳,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立国之根基,强国之重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界限,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浓厚学宪氛围,让宪法植根于内心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各方面。(杜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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