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米小寒 于 2021-4-8 22:34 编辑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4月6日 人民日报)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治中国的精神构成要素,日益成为法治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唯有让法治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一种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坚持人民主体。把法治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观念形态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从制度文明上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范式;从实践导向上确立起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让法治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做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 弘扬法治精神。正如卢梭所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 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这种风尚,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 民们的内心里。。其实,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从客观上说,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 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法治只有成为人们的精神向往和依托,才会真正内化为约束或支配行为的观念和准则。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建设逐渐完备,但法治精神的弘扬仍然任重而道远。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法治精神,使法治熔铸到内心中、根植于头脑里、落实到行为上,才能为法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社会基础。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让法治思维成为人民生活的内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进行决策、采取法治办法推进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生活方式,让法治文化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作者:袁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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