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相矩 发表于 2018-8-14 11:58:33

环境治理要切忌矫枉过正

环境治理要切忌矫枉过正近来,在环境整治中,一些地方对畜禽养殖场采取禁养、关闭和拆除等办法,出现工作简单化甚至整治扩大化。这样的做法,已引起相关部门关注,正在进行纠偏。(8月14日 人民日报)自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从严开展环境整治行动,中央各环保督察工作组分赴各地对地方各级政府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多轮督促检查,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国自然生态环境总体得到持续改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已深入人心。然而,一些地方在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的过程中,不断曝出简单搞“一刀切”的现象,比如,在畜禽养殖方面,不论养殖场污染处理设备和相关环评手续是否齐全,只要在划定的禁养区内就一律关闭,导致原本靠养殖为生的群众长远生计受到影响,当地群众吃肉也不再那么方便实惠;在采砂方面,为保护江河水域生态环境,不论有无资质的采砂厂一律要求关停,促使当地建材价格一路飙升,导致很多在建的市政工程和群众自建项目因建设成本高企而停工,同时也助推了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最终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搞“一刀切”的做法看似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对待环保工作的坚定态度和果决手段,但实则暴露了他们在执行上级环保工作要求时的避责心态——宁可错关不可漏关,以及他们治理手段的单一粗暴。虽然他们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但这是在明显牺牲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做出的武断、不负责任的决定。如果他们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就特定污染来源采取点对点的整治办法,这样不仅能够清除污染源,有效打击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也能够保护那些合法合规的绿色企业,避免乱棒打击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最终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确保群众正常生活不被打乱。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在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过程中一定要秉持理性负责的态度,科学区分污染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打击手段,同时保障合法合规企业的正常生产;另一方面各级环保督察组开展督查时,在检查地方政府是否切实履职的同时,要检查他们的治污工作是否存在矫枉过正行为,以确保绿色发展理念不在地方发生偏差。(作者: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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